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0,634,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和基本的产品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聚焦智慧水燃信息系统平台、智能燃气表终端、智慧水务终端、新一代电子计量仪表等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致力于为城市智能计量领域提供计量终端及智慧能源管理解决方案。公司依托行业垂类模型的精准训练,结合前沿计量技术应用,全方位把握物联网通讯技术的发展的新趋势,通过移动互联、大数据、AI、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和AI深度结合,形成了市场定位精准、产品系列完整、可靠性高、覆盖能源领域全场景的新一代安全及智能化解决方案。
公司目前拥有三大产品平台,智能产品平台、计量产品平台和软件产品平台,向城市燃气客户及水务企业来提供智能燃气及水表终端及其他服务。
针对客户现场不同应用环境、管理需求,公司深层次地融合星闪、RF无线、LoRA、NB-IoT等通讯技术,形成了智慧厨房星闪网关解决方案、燃气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解决方案、常闭型商业超声波解决方案、RF远传点抄后付费解决方案、RF扩频组网后付费/预付费解决方案、物联网后付费/预付费解决方案等智能解决方案,全方位满足燃气及水务客户的信息化管理和运营管理需求,提高燃气及水务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超声波计量仪表是利用超声波在介质中传递的时间差进行计量的新型计量仪表。公司充分运用超声波计量的特点,向客户提供一体化的先进解决方案,实现用户需要。
公司推出“数字表”,该产品在原有产品基础上做了进一步升级,优化了硬件利用效率和性能,在户内安全数字化管理方面实现了从安装、使用到维护的全流程管控,有效为户内燃气安全使用保驾护航。
云系统产品为公用事业公司可以提供“互联网+服务”、“互联网+运营”整体解决方案,产品覆盖燃气、水务等领域,包括:用户管理系统、移动作业平台、客服自助服务平台、物联网管理平台、生产运行监测平台、工商户应用管理系统、GIS巡线系统等,为客户提供核心业务支撑、IoT物联、移动管理、多渠道客户服务接入、增值业务等信息化服务。助力燃气及水务公司实现全业务流程管控和全生命周期无忧管理,并通过大数据实现精准营销,挖掘客户潜在价值,提升企业效益。
城市安全生命线检测驾驶舱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缥缈峰,结合企业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现状,通过SCADA系统、管网GIS等打造,实现城市燃气管网安全监测感知、监测预警及动态监控和预警,对城市用气进行风险评估加强风险的智能化管理,实现城市燃气管网和设施智慧监测和综合管理,指导管网设施改造更新、运维养护、应急抢险等,从而提升城镇燃气智能化水平和安全运营,构建“数据+数字化模型+共享”的城市燃气生命线安全工程。
公司结合IPD集成产品研究开发模式和项目管理理念,搭建领先的技术平台与产品平台,通过全面的市场需求调研,严密的开发计划,严谨的研发质量评审,准确的接口设计,成熟的共享CBB模块建设,借助先进的PLM信息化系统平台,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向市场快速提供成熟稳定的产品,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公司坚持以“为客户服务”为导向,在充分市场调查与研究和行业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自身优势,面向燃气、水务公司,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公司逐渐完备组织管理布局,以区域销售为基础,全力发展集团客户及分散客户,形成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同时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后端服务体系,提升整体营业销售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产品获得了港华燃气、华润燃气、昆仑能源、新奥能源和中国燃气等主要燃气集团的认可,大范围的应用于数百个城市燃气客户,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
公司按照研发部门的要求对新供应商的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证测试,对合格供应商每个季度开展供应商评审,对评审优秀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做为原材料采购的依据,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及时剔除采购名单。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质量管理办法》、《质量管理规定》、《来料不良处罚流程》等质控制度文件,以及QIS质量管理系统辅助对产品质量进行管控,从原材料、来料检验、工艺过程控制、生产的全部过程管理、质量检验等环节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程序。实现公司对优秀供应商的选取和维护,保障原材料价格和质量。
公司贯彻匠心为本、精工制造的理念,不断的提高精益化制造能力与智能制造水平。积极改进产品工艺,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采用高效自动化、弹性生产线、盈利生产线的新型生产方式,提升产能和生产效率;公司工厂内部实现相互连通网络架构,如PLM、ERP、MES、QIS、SRM、CRM高效协同与集成,从产品研制、订单下达、生产计划、物料需求计划、工单下达、物料采购、生产的全部过程管控、质量管控、直至发货出库等一系列过程进行精益化管理,实时获取并把控生产各工序的情况,系统性地优化生产制造业务流程,对产品过程质量与可追溯性做全面提升,提高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产品营销及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决策水平,保证订单周期、产能平衡、质量管控、产出效率,让公司的供应链生产更加敏捷地响应市场变化,与顾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威星智能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智能燃气计量领域的头部企业之一,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品牌效应,同时,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市场区域覆盖、终端布局数量均处于行业前列。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以燃气、水务为核心的公用事业智能物联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致力于城市燃气及水务行业智能计量终端和管理系统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与大型燃气集团及数百个城市燃气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千余家客户,产品销往国内30多个省级行政区,并出口东南亚、拉美等海外市场。公司积极推动先进计量技术国家标准及国家检定规程的发布,参与多个地区检定规程的制订,主起草“浙江制造”标准并取得了国际MID认证,是国内首家获得超声波燃气表NIMCS计量评价认证的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将“为客户服务,坚持群体奋斗”作为公司的经营理念,驱动威星智能探索前沿计量技术,提供给客户更完善的产品解决方案,让智慧生活落地现实,助推智慧城市建设。值得自豪的是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决心促使公司的服务得到了大量客户的认可,最终为威星智能积累了大量长久稳定的优质客户。实干兴企、产业报国,这是威星智能的梦想和抱负。公司将继续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抓住机遇、创新奋斗,为中国经济航船行稳致远作出更大贡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1、公司积极监督江西赛酷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原股东履行回购义务。2023年,江西赛酷因净利润低于承诺触发了股权回购条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江西赛酷实际控制人王迎春、刘娟娟支付的股权回购意向金1,295万元。目前,公司将继续保留按合同要求江西赛酷及相关方回购公司所持20.10%股权的权利。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拟于2026年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公司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的需求确定,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经股东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其他控股子公司对应文件由其《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代表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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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内拟与关联方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别的企业、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荔科技”)、苏州吾爱易达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吾爱易达”)等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等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6,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15,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61,000万元。
2、该《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2026年4月24日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黄华兵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2025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业务范围: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通信设施、电子科技类产品、电脑软硬件的销售;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的建设与上门维护;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电脑上门维修;信息系统设备租赁(不含限制项目);信息技术服务(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披露日,中燃科技过去12个月内曾持有公司10.28%的股份,其目前仍持有公司4.99%的股份,因此公司与中燃科技构成关联方。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别的企业均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中燃科技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拥有非常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燃气”)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天然气运营服务商(代码:中国燃气,,主要于中国大陆从事投资、建设、经营城市燃气管道基础设施,向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输送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建设及经营加油站和加气站,开发与应用石油、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有关技术,是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
截止披露日,中燃科技过去12个月内曾持有公司10.28%的股份,其目前仍持有公司4.99%的股份,中燃科技是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别的企业均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故公司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中国燃气是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根据中国燃气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历史交易情况判断,中国燃气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科技类产品、智能设备、机电产品、计量器具、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系统、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科技类产品,智能设备,机电产品,计量器具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科技类产品、智能设备、机电产品、计量器具、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系统、机电产品的生产、加工。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华兵先生在睿荔科技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睿荔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
睿荔科技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拥有非常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
业务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AI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AI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管理系统集成;物联网研发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副总经理赵彦华女士在吾爱易达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吾爱易达为公司的关联方。
吾爱易达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拥有非常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采购商品以及提供服务业务,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基础协商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决议的范围内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同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属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业务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与持续经营的实际的需求,遵循了常规的商业合作惯例。相关交易定价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坚持公允、公平、公正,不涉及利益输送,亦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也未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提升业务发展,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赞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该额度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大大的提升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使用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包括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及其他根据企业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投资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该额度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提供打理财产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7、实施方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虽不参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闲置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委托理财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财务部设立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产品并跟踪相关业务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将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实施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业务的规范实施,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委托理财的购买及收益进展情况。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并将此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严燕鸿,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一鸣,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赛宗鹏,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5年度审计报告费用为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万元(含税),系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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