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扩举报有奖!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方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和法规和上级部署,现就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在每层楼板处及穿越井壁处进行防火封堵;

  3.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及居住场所内停放电动车或者对其充电;

  7.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8.居民住宅区依规定设置消防控制室但未配备相关资质人员进行值班并开展巡查检查;

  9.居民住宅楼内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加工活动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5.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或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网、防盗窗、广告牌等);

  6.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8.违章私拉乱接电线,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电瓶车违规停放或充电;

  广大居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能够最终靠拨打“0477—3834530”消防值班电话或者来访、来信等多种方式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可通过伊金霍洛发布公众号中任何一条新闻下方的“安全风险隐患大家找”栏目反映问题。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捏造、歪曲事实意图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其法律责任。

  消防部门将对举报信息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包括书面材料、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评估标准最重要的包含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对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当日举报、当日查实、当日奖励、当日消除隐患。

  奖励标准:对核查属实的一般火灾隐患或者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按照50元标准予以奖励;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对核查属实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举报,按照500元标准予以奖励。

  消防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热情参加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举报工作,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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